2023年3月6日,美國消費品安全委員會(CPSC)發布了一項直接最終規則,批準更新非全尺寸嬰兒床的安全標準(16 CFR 1220)。 該標準將于2023年6月3日生效。
一般來說,非全尺寸嬰兒床標準適用于硬邊嬰兒床。該標準進一步指出,非全尺寸嬰兒床包括但不限于便攜式嬰兒床、嬰兒床圍欄、特殊嬰兒床、尺寸過小的嬰兒床以及尺寸過大的嬰兒床。
非全尺寸嬰兒床應符合ASTM F406-22《非全尺寸嬰兒床/游戲床標準消費者安全規范》,并進行以下修改:
無需符合ASTM F406-22第5.6.2至5.6.2.4節。
無需符合ASTM F406-22第5.16.2至5.16.2.2節。
無需符合ASTM F406-22第5.19至5.19.2.2節。
無需符合ASTM F406-22第7節“網格/織物產品性能要求”。
無需符合ASTM F406-22第8.11至8.11.2.4節。
無需符合ASTM F406-22第8.12至8.12.2.2節。
無需符合ASTM F406-22第8.14至8.14.2節。
無需符合ASTM F406-22第8.15至8.15.3.3節。
無需符合ASTM F406-22第8.16至8.16.3節。
無需符合ASTM F406-22第8.28至8.28.3.2節。
無需符合ASTM F406-22第8.29至8.29.3節。
無需符合ASTM F406-22第8.30至8.30.5節。
無需符合ASTM F406-22第8.31至8.31.9節。
無需符合ASTM F406-22第9.3.2至9.3.2.4節。
備注:
非全尺寸嬰兒床定義:
設計為嬰兒提供睡眠場所;
用于家中或周圍、旅行、兒童保育設施、家庭兒童保育中心、商業和其他用途的公共場所;
內部長度尺寸大于139.7厘米(55英寸)或小于126.3厘米(49-3 / 4英寸),或內部寬度尺寸大于77.7厘米(30-5 / 8英寸)或小于64.3厘米(25-3 / 8英寸),或兩者兼有;而且
不包括網狀/網狀/絲網嬰兒床,非剛性構造的嬰兒床,搖籃(搖桿和擺錘類型),汽車床,嬰兒籃和搖籃(也稱為青少年嬰兒床)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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